考研网 发表于 2016-7-28 12:05:59

2015考研法律硕士刑法学重点解析:犯罪预备

  一、犯罪预备
  犯罪预备形态,是指行为人已经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犯罪停止形态。
  二、犯罪预备特征
  犯罪预备形成在犯罪的预备阶段,而没有进入犯罪的实行阶段。犯罪预备具有以下特征:
  (1)行为人已经实施犯罪预备行为。
  (2)犯罪预备行为必须在着手实行犯罪前停止下来。所谓着手实行犯罪,是指开始实施特定犯罪构成要件客观方面的行为。
  (3)犯罪预备行为停止在犯罪预备阶段必须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我国《刑法》第22条第2款规定,对于预备犯罪,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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