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网 发表于 2016-7-28 12:05:57

2015考研法律硕士刑法学重点解析:刑法不作为

  刑法上的不作为应具备的条件
  1.作为,就是指行为人用积极的动作来实施的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作为除了具备危害行为的一般特征之外,还应具备以下两个基本特征:
  (1)从表现形式上看,作为表现为积极的身体举动。需要注意的是,不要把作为等同于亲手实施的行为,作为除了包括犯罪人本人亲手实施的积极犯罪活动外,还包括犯罪人借助自然力、借助动物、借助不具备犯罪主体条件的他人或借助他人的过失行为来实施犯罪行为的情况,视同利用者本人实施了作为的犯罪行为。
  (2)从行为的性质上看,作为表现为实施刑法所禁止实施的行为,它违反的是刑法的禁止性规范。
  2.所谓不作为,就是指行为人有义务并且能够实行某种行为,而消极地不去履行这种义务,因而造成刑法所规定的危害后果的行为。成立不作为犯在客观上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 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义务。这是构成不作为犯罪的前提。
  (2) 行为人有可能履行这种特定的义务,但是未履行。
  (3) 行为人不履行特定义务而引起危害社会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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