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网 发表于 2016-7-28 12:03:02

2015法律硕士考研复习口诀(6)民法分论篇

  第一章 法的本质与特征
  第一节 法、分类的含义
  一、汉语中“法”与“法律”的词义
  这个做一般了解,一般不会出题
  二、西语中“法”与“法律”的含义
  这个做一般了解,一般也不会出题
  三、当代中国“法”与“法律”的使用
  记住“国法”的四个外延:成文,不成文,判例,教会。
  成文法:立法机关制定的法;
  不成文法:也就是习惯法,由国家通过一定的方式认可;
  判例法:法院或法官在判决中创制规则;
  教会法:这指得是其他执行国法职能的法。
  容易出选择(单选或多选都有可能),重要程度: ★★
  在我国现代法律制度中,广义的法律包括宪法、行政法在内的一切规范性法律文件;(基本法律+法律),狭义的法律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基本法律以及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不包括宪法和行政法)。
  重要程度: ★★★
  第二节 法的本质
  一、非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本质的学说
  主要有九个学说,不容易记住。通过下面的口诀很轻松就记住了:
  口诀:
  神龟,舍利子,一族,两性。
  神:神意论;
  龟:规范论;
  舍:社,社会控制论;
  利:利益论;
  子:自,自由论;
  一:意,意志论;
  族:民族,民族精神论。
  两性:一个“性”是理性,理性论,一个“性”是性质,事物的性质论。
  这个知识点出个判断题还是比较难以分辨的,重要程度: ★★
  二、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本质的学说
  记住两点:
  1、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阶级意志性;
  2、 法由统治阶级所处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法的物质制约性。
  重要程度: ★★
  第三节 法律的特征
  法律的形式特征:
  1、 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规范性
  2、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或认可,具有国家意志性和普遍性;
  3、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具有利导性;
  4、通过法定程序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国家强制性和程序性。
  (记忆口诀) 专行强权---专门, 行为, 强制, 权利义务
  (解释)
  专→专门机关→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和认可;
  行→行为关系→法律是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
  强→国家强制力→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权→权利义务→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
  2、法的形式特征的六个要点:
  (1)法律的规范性;
  (2)法律的国家性;
  (3)法律的普遍性;
  (4)法律的利导性;
  (5)法律的程序性;
  (6)法律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记忆口诀] 贩果脯,到城墙
  [解释]
  贩→范→规范性;果→国→国家性;脯→普→普遍性;到→导→利导性;城→程→程序性;墙→强→强制性。
  这个知识点很重要,是掌握“法”的本质的核心,曾经出过大题,
  重要程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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