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网 发表于 2016-7-6 12:01:02

清华大学2015年应用心理硕士(MAP)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审核增列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及撤销的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学位〔2014〕14号)和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4〕18号) 精神,清华大学自2015年开始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应用心理专业硕士(0454000)学位研究生(2015年秋季入学)。
  应用心理专业硕士学位着重培养适应社会各相关职业领域要求、具备从事相关职业所需心理学技能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培养方向主要包括健康与临床、咨询心理学,人力资源管理与市场营销心理学,积极心理学,军事与工程心理学,战略与决策心理学,职业生涯规划等方向。报考的具体事宜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但必须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一年以上(含一年)工作经验。
  (2)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两年或两年以上(2013年8月31日前大专毕业),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a.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过文章;b.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c.本人英语水平证明。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http://yz.chsi.com.cn/ ),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凡在清华大学参加初试的考生,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中交纳初试报考费,在交费成功24小时后,必须登录我校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并通过照片审核方可参加初试,上传照片截止时间2014年11月6日。我校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yz.tsinghua.edu.cn/
  4.在外地报名点参加初试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后,按照当地报名点的要求交初试报考费、照相。
  5.下载打印《准考证》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信息查询和打印。

  三、入学考试
  1、初试科目:101 思想政治理论、204 英语二、347 心理学专业综合。
  2、复试科目:综合素质笔试和面试,均由我校单独组织。复试时间、地点另行安排。

  四、录取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我们将重视考生的实际工作经验和综合素质,综合考虑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五、培养方式和费用
  我校MAP培养采取分段集中学习方式,学习年限2-3年。培养费用为每位学生每年3.4万元人民币,入学时一次性缴纳。我校MAP仅招收原单位定向生(在职培养),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在学期间不转档案和户口,不提供住宿。

  六、学位授予
  通过应用心理专业硕士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课程,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后,可授予国家颁发的应用心理学硕士学位。

  七、联系方式
  1、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84)
  电 话:(010)62782192 传真:(010)62770325
  地 址:北京市清华大学二校门东侧
  研究生招网址:http://yz.tsinghua.edu.cn
  2、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84)
  电话:(010)62798949联系人:赵老师
  电子邮件:yjskzhao@tsinghua.edu.cn
  3、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心理学系(邮编:100084)
  电话:(010)62788065 传真:(010)62773687
  地 址:北京市清华大学伟清楼502室 联系人:黄老师
  网址:http://www.tsinghua.edu.cn/publish/psy/index.html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清华大学2015年应用心理硕士(MAP)研究生招生简章